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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办〔2023〕2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利博官网 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 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23〕2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利博官网 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 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4-12 15:51 利博-利博官网
索 引 号 574913941/2023-11658 分  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3-03-23
文  号 新政办〔2023〕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利博官网 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湖北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增强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推进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根据有关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大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指示,以利民惠民为宗旨,以服务网络和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快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推进基层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为广大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

 二、工作目标

  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要求,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中医药服务功能,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居民健康需求。

 三、工作任务

  (一)组织管理

  1.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党委在中医药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议事日程。

  2.建立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本区中医药发展的相关事宜,统筹推进本区中医药事业发展。

  3.完善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的创建方案,确保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基层中医药工作年度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

  4.畅通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建议和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中医药服务满意率≥90%

  (二)促进发展

  5.建立本区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设置中医药管理职能部门,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做好中医药发展规划、标准制定、质量管理等工作,将本区基层中医药服务打造成网络健全、设施设备完善、人员配备合理、管理规范有序、中医药防治康养融合发展的完整体系。分管区领导熟悉中医药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并协调各相关部门落实基层中医药工作。

  6.制定支持引进和培养本区中医药中、高端人才的政策。执行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的有关政策。建立本区高年资中医师带徒制度,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和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基层服务和多地点执业。鼓励中医药技术人员到街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

  7.提高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中医药财政专项,保障本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建立本区域基层中医药工作投入机制。

  8.加大中医药宣传推广力度,将《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和中医药科普知识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加以推广。加大本区新闻媒体对中医药宣传力度,加强和规范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传播,营造本区域内城乡居民知中医、信中医、用中医、爱中医的社会氛围。

  9.加大对中医药发展投资力度,保障本区域内中医医疗机构的立项、建设和政府投入,改善区级中医医院办院条件,扩大优质服务供给。切实保障区域公立中医类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室建设的投入责任落实,促进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的建设。积极开展对区域内村卫生室的建设及设施设备的投入。

  10.根据本区的医疗服务规划,保障本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和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用地的规划、审批。

  11.将中医药科技发展纳入本区科技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支持促进本区中医药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科研规划。积极组织申报市级及以上中医药科研项目,组织本区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本区中医药科技发展。建立科技主管部门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的管理机制。

  12.贯彻落实中医药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根据基层医疗机构需求,将本区域内具有显著疗效和成本优势的中医药服务项目,向市和省级医保部门上报申请批准纳入医保范畴。定期调研,将体现具有中医药临床价值的服务项目,向有关部门提出价格调整的合理化建议。

  13.推进中医药科普教育,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内容和活动形式,组织本区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工作。把中医药文化纳入中华传统文化课程。促进青少年了解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促进身心健康。

  14.支持本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改善各级医疗机构信息化基础条件。推进基层中医药信息建设,加快本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信息规范化进程。

  15.支持本区域院内中药制剂发展,制定推广使用标准,并进行质量监管。支持有条件的街镇和村开展自采、自种、自用中药材,并制定相关标准进行规范的质量管理。

  16.组织开展本区中医药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本区域中医药专业机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药材种植基地等与中医药文化健康产业融合发展。

  17.加强中药保护和发展,鼓励有条件的街镇、村开展中药材基地建设,生态化、规范化种植与当地相适应的中药材,深入实施中药材产业街村振兴行动。把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作为街村振兴的重要内容。

  18.组织本区域内各街镇、村及社区开展传统健身活动。大力普及和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

  19.坚持中西医并重,组织落实本区各项中医药工作。制定本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落实中医药相关政策,吸纳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逐步实现基层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人员配备、服务能力提升等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三)服务体系

  20.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本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区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区中医院成立治未病科和康复科,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置相关设施设备,开展相应工作。

  21.扶持有中医药特点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公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设置的中医药科室要进行标准化建设,提升其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煎药室等设施设备配置。

   22.区中医院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成立基层中医药指导科室,设置专人负责本区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

  23.区中医院牵头组建各种形式的医联体。在医联体建设中充分发挥中医药辐射作用,在推动医联体建设中,力争覆盖人口不低于30%。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所纳入到医联体建设。

  2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镇卫生院100%规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镇卫生院100%设置中医馆,加强服务内涵建设,接入中医健康信息平台。设立康复科室,为居民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鼓励在基层设置中医专科。鼓励提供特色中药剂型服务。

25.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100%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场所和设施设备。推进中医阁建设,至少有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

26.加强中医类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区中医院电子病历达4级水平。实现区中医院牵头的医联体内信息互通共享。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及统计数据。

   (四)人才队伍建设

  27.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医护比、中医药人员占比等指标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达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0.6-0.8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

  28.区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区中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60%以上;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100%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100%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29.区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加强本区域基层医务人员(含乡村医生)的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含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水平。

  30.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员的西学中培训。区中医院建立西学中培训基地;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中医类别医师参加西学中培训;组织乡村医生定期参加中医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及适宜技术等培训,达到全覆盖。

  (五)中医药服务

  31.区中医院主要提供中医药综合服务。完善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医技科室的服务功能,提高中医优势病种的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成立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有场地、有师资、有设施设备、有推广方案、有工作制度,有考核监督等。

  3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镇卫生院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推进中医专科发展。鼓励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积极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35%以上。

  33.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中医药服务能力。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10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6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3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鼓励区中医院专家融入家庭医生团队向居民提供优质中医药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并符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求的中医诊所,组成团队规范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街道社区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中医诊所免费提供服务场所。

  35.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在基层的落实。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重点人群和亚健康人群提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年度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达到国家要求。

  36.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积极参与本辖区传染病的宣传、预防和治疗工作。

  37.在医养结合、社区康复、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中融入中医药方法。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镇卫生院康复科室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38.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活动。扩大中医药科普内容的覆盖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宣传中中医药内容占比达50%以上,接受教育人次占比达50%以上。

  (六)监督考核

  39.区卫生健康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建立区中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并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其年度工作考核目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街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中中医药内容分值占比不低于15%

  40.区卫生监督部门建立中医药监督管理科室,或有专人负责本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内容包括本区域上年度中医医疗秩序、中医医疗案件查办、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监管情况,落实中医药主管部门相关监督检查要求。

  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有专人负责中医药疾病预防工作,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到本区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中。

  41.加强本区域基层中医药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管,对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用药、落实核心制度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基层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对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采、自种、自用、民间习用中草药加强管理,规范服务行为。

  (七)满意率和知晓率

42.城乡居民对区中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0%;城乡居民中医药知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区中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区中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3年3月)

1.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成立利博官网 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创建工作目标和任务。

2.召开创建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

3.加强宣传造势,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创建阶段(2023年4月-2023年8月)

1.加大对区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基础,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和能力。

2.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开展自测自评工作,查漏补缺,完善提升。

3.区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进行督查评估,并提出整改意见。

4.各相关单位对创建工作进行自评。

(三)申报迎检阶段(2023年8月份以后,具体时间由国家考核组定)

组织专家开展自查评估工作,接受省级初评。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整改意见对本单位中医药服务工作进行进一步整改和完善;各相关部门协同,各负其责,查漏补缺,限期整改到位,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中医药服务的各项工作,迎接国家级评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创建工作专班,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按期完成创建工作。

(二)加强政策保障。落实大力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区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确保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逐年增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中医药发展方针和政策,制定符合创建工作需要的政策措施。对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人才招聘培养、学科建设、科研立项、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在计划审批、建设用地、税费征收、职称评聘、资金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并通过优惠政策调动各方面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三)加强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创建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并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及时解决问题。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四)加强协同推进。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协同推进,确保我区2023年顺利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国家级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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