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2024-2026年)》的起草说明
索 引 号 | 574913941/2024-21385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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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发文日期 | 2024-09-18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2024-2026年)》的起草说明
(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9月18日)
为全面落实建设“五美利博”战略部署,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区文旅局牵头起草了《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2024-2026年)》(以下简称《措施》)。现就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1年9月,区政府出台了《利博官网 加快全域旅游发展支持政策(2021—2023年)的通知》(新政发〔2021〕9号)。该文件有效期三年,已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近年来,在原政策的推动实施下,利博全域旅游发展成效显著,2023年全区接待游客1431万人次,较2019年增长17.97%,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2.7亿元,较2019年增长36.74%,新增4A级旅游景区1家、3A级旅游景区4家。
近年来,省、市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全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鄂发〔2018〕30号)、《关于印发武汉市支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武政规〔2022〕19号)、《关于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加快新时代湖北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鄂办发〔2023〕16号)和《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武办发〔2023〕12号)等系列文件,明确了文化和旅游产业未来发展目标和方向。为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做好政策有序平稳衔接,区文旅局按照“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精简聚焦”的原则,起草了本《措施》。
二、起草过程
(一)深入调研,掌握诉求。为保证《措施》具备针对性和实效性,我局专门成立了文件起草工作专班,实地走访区内7家景区、景点,深入开展游客调查和旅游平台大数据分析,详细了解企业及游客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相关需求。为增强《措施》可操作性,打通原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难点,起草专班多次前往市文旅局寻求业务指导,在参考了兄弟区和省内其他地市新出台的支持政策后,拟订了《措施(初稿)》,将原有措施进行大幅度删减和合并,有关条款从最初26条精简到23条。
(二)集思广益,认真修改。为保证《措施》可操作性,2024年5月,我局召开了区内文化旅游企业座谈会,就《措施》起草相关情况征求了凤娃古寨、稻田记忆等相关文旅企业意见。2024年6月,我局就该《措施》向区直相关部门和各街镇书面征求意见,收集各单位修改建议16条,采纳7条,未采纳的均已作解释说明。2024年8月,区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会上收集各单位修改意见6条,均已采纳;为使《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专题会后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征求意见,并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最终形成了《措施(送审稿)》。2024年9月,区人民政府区长舒基元主持召开区六届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措施(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措施》充分体现了发挥政策资金撬动作用,促进文旅产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意义。主要分为支持市场主体发展、保障旅游建设用地、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文旅体品牌创建、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鼓励宣传推广活动、支持引进旅游人才、扩大客源市场等8大类共23条。
第一大类是支持市场主体发展。主要措施有4条:支持引进重点企业,鼓励企业“进规纳统”,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第二大类是保障旅游建设用地。主要措施有2条:强化旅游建设用地保障,创新旅游建设用地机制。
第三大类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措施有3条:支持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支持旅游服务系统建设,支持文旅体服务信息化建设。
第四大类是推动文旅体品牌创建。主要措施有5条:支持编制旅游规划,支持争创文旅体品牌,支持文创产品设计,支持旅游名村、民宿建设,支持研学基(营)地建设。
第五大类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主要措施有3条:支持演艺发展,支持非遗保护,支持影视创作。
第六大类是鼓励宣传推广活动。主要措施有3条:支持文旅产业发展,支持开展形象广告宣传,支持举办文旅体融合发展活动。
第七大类是支持引进旅游人才。主要措施1条:鼓励引进旅游行业高技能人才。
第八大类是扩大客源市场。主要措施有2条:支持外地游客招徕,自驾游团队奖励。
该《措施》涉及的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支持资金从区政府从旅游专项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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