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博官网 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利博官网 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574913941/2023-30335 | 分 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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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利博官网 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3-03-23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利博官网 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利博官网 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各科室、综合执法大队、专利办:
现将《利博官网 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利博官网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0日
利博官网 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的通知》 (国知发运字〔2021〕24号)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 发开展商标品牌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有关加强商标品牌公共服务和文化建设的工作部署,开展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积极探索商标品牌创造、运用、管理、保护和推广新路径,突出培育和传播武汉商标品牌好故事,大力提升商标品牌市场价值和社会效益,为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奋力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武汉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力争用3-5年时间,建成一批商标品牌指导站,全区有2-3家运行良好的示范指导服务站,涌现出成绩突出、经验可推广的省级示范指导站,实现商标品牌指导站服务区域内的 商标注册率、注册商标使用率、自主商标商品出口率等有明显增长,商标品牌引领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明显提升。
三、工作要求
(一)产业融合导向建站。依托科创园区、产业园区、小微 园区、特色小镇、农产品产业集群、双创基地、专业市场等各类 型产业集群园区,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各大企业 集团、大型商超市场、高校院所等单一主体,融合产业特点、行业优势和细分领域,开展专业化站点建设。
(二)服务叠加导向建站。坚持“知识产权+”理念,依托既有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快维中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质量服务站、乡镇街道工业办公室、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等综合优势,延伸知识产权服务链条,提供“一站式”商标指导服务。
(三)运行规范导向建站。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的硬件保障, 严格做到“有场所、有经费、有人员”,确保指导站的顺利建设 和正常运转。 一是场所规范。指导站有一定的固定活动场所,可以单独配备,或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社团组织等活动室共用。 二是设施规范。配备一定的方便商标查询的自助终端或电脑设备,有商标业务方面的书籍,有介绍商标法律法规等宣传活页。 三是人员规范。应设1名站长和至少1名熟悉商标工作的专(兼) 职工作人员,人员名单、职责分工、 服务内容上墙公示。 四是标识规范。指导站有醒目的标识,门外墙上挂“武汉市××区××街道(园区、市场、协会、企业、学校等)商标品牌指导站”铭牌;有条件的指导站可以设计自己的服务 LOGO; 对外开展商标活动应使用服务站名称。
(四)建章立制导向建站。强化商标品牌指导站的工作机制 建设,形成特色鲜明、真抓实干、服务优良的工作氛围,保障指 导站的功能实现和服务提升。 一是目标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商标指导工作计划,结合服务区域功能特色,每年组织一定场次的宣讲活动,制作有活动内容和照片的电子或书式台账,有年度工作 总结。二是档案管理制度。采集市场主体未注册商标和注册商标 信息资源、驰名商标信息、闲置商标信息、商标培育发展信息、 各类荣誉信息等,建立相应的电子数据库和纸质档案。三是联络 员制度。指导企业确定商标管理岗位和人员,建立联络员名册。 建立双向定期联络制度,及时互通信息,了解企业需求,增强商标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是信息报送制度。指导站每季度应 向上级知识产权部门上报至少一期工作简报,及时总结工作、宣传亮点、分析问题、梳理难点。
四、重点任务
商标品牌指导站是加强商标指导和服务的重要载体,要根据 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充分发挥指导站的服务、联络、宣传、辅 导作用,指导市场主体增强商标注册意识、提升商标运用能力、 健全商标管理制度、强化商标维权保护,提供便利化、高质量的商标指导和服务。
(一) 商标注册指导。提供商标注册申请咨询,引导市场主体通过网络或商标受理窗口提交注册申请;协助知识产权部门做好产业集群商标注册指导;指导设计商标图样,开展商标检索, 减少商标注册漏洞,避免遭遇商标权属纠纷。密切关注指导站服务区域内市场主体商标注册申请行为等信息,力戒商标恶意抢注、恶意囤积等行为。
(二)商标管理指导。指导市场主体建立健全商标使用、印 制、许可、变更、转让、质押等管理制度,正确、规范、持续使用商标。建立服务区域商标数据库,对临期注册商标进行续展预警,对商标使用不规范现象提醒改正,对出口商品提示商标国际注册,对商标信息变更、转让、使用许可等行为提醒办理相关手续。
(三)商标运营指导。帮助市场主体结合自身经营活动编制 商标战略,制定中长期商标发展目标,提升商标运作能力。充分 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品牌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 国际商标品牌节、湖北地理标志大会暨品牌培育创新大赛、 “我 喜欢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等重要节点或活动平台,策划商标特 色活动和路演节目,动员组织市场主体推广商标,提升自主商标市场竞争力。
( 四 )商标维权指导 。定期接受市场主体关于商标维权方面 的咨询,指导正确收集证据材料,及时弥补商标管理漏洞,通过行政途径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商标宣讲组织。高频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多种形式宣讲商标典型案例并向上级知识产权部门推荐服务区域内商标建设优秀范本,提升市场主体商标意识。因地制宜举办 公益性商标业务论坛、沙龙和专家“问诊”咨询活动,指导学习 商标知识,解决商标建设具体问题,不断提升商标营销策划、传播宣传、危机公关等能力。
(六)工作承接联络。充分发挥指导站联络平台作用,汇聚政府和市场、线上和线下专业资源,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力量的积极性,投身商标创建工作。积极承接各级商标扶持项目的申报组织,配合做好服务区域内市场主体的资质初筛、申报指导、材料归集等工作。
五 、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建立商标品牌指 导站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商标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局负责制定全市商标品牌指导站总 体方案,协调落实指导站建设各项工作,并根据各单位指导站建设 运行实效评选市级示范指导站、推荐省级示范指导站。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导站建设工作,做好辖区指导站的对接与指导,细化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指导站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负责辖区指导站的建站选点和建设督导,选派业务骨干作为辖区指导站联络员,对指导站开展日常评价考核,确保指导有力、服务有效。各建站单位为指导站的具体建设方,应结合本方案指引,创新性建站与运行。
(四)强化绩效管理。市局将对各区指导站工作开展情况进 行综合评价,并纳入市知识产权发展项目,对提供高质量商标服 务并取得突出成效的指导站给予资金补助。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建 站工作落实和业务指导,做好工作总结,并于每年11月30日前 将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等工作情况书面材料(加盖公章)报送区局知识产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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