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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博官网 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利博官网 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2023-03-21 17:30 利博-利博官网
索 引 号 574913941/2023-30327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利博官网 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3-03-21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利博官网 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利博官网 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各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8〕75 号)精神,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保字 201940号)和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知发〔202023 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开展专利侵权纠纷 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统一部署, 充分发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在化解专利纠纷、维护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我区工作实际,制定了《利博官网 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利博官网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0日


利博官网 关于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精神,加强和规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充分发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在化解专利纠纷、维护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1957号)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通过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队伍建设,强化专业能力,提升工作效率和水平,更好发挥行政裁决在化解 专利侵权纠纷中的“分流阀”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湖北省专利条例》等 法律和地方性法规有关规定,通过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提升能力,引导、推进我区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全面提高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办理水平,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优化营商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依法履行职责

建立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在行政部门中督办、转办、移送等制度,加快构建职责清晰、权责对等、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引导当事人选择行政裁决方式解决专利侵权矛盾纠纷,努力将 专利侵权纠纷化解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 定的受案范围、管辖权限、时限要求等受理和审理案件,依法公正作出行政裁决,对重大、疑难案件,请求市局指导、督办。

(二)畅通受理渠道

主动公开本单位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法律依据、法定职责和案件受理范围,公开案件办理渠道、办理程序和流程。简化立案手续,推行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立案登记制,对当事人提出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接收请求书,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相关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局各相关科室、基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认真执行行政裁决告知制度,并引导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告知行政裁决渠道。

(三)规范案件办理

1.规范办案程序。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国知法保字(2019)57号)规定,规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受理与审查、证据调查核实、案件审理、裁决及执行等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履行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职责。

2.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对立案时请求人已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经当事人陈述和质证后,可以推行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书面审理机制; 对庭前准备充足、证据收集全面、庭审调查清晰的案件,鼓励口头审理结束后当庭作出裁决。引入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办理,协助查明技术事实,提供咨询意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平台的作用,对疑难或重大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委托武汉市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平台出具咨询意见,提高案件办理的质效。

3.裁决前先行调解。充分运用行政指导等方式,通过提供事实调查结果、专业鉴定或法律意见,推动当事人协商解 决纠纷。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及时制作调解协议书,并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及时作出裁决。建立无争议事实记载制度,对调解过程中已确认的无争议事实,在行政裁决过程中无需当事人再次举证。但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或者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原确认事实的,应当要求当事人重新举证。

4.及时录入案件信息。案件信息应及时录入国家知识 产权局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系统(以下简称国家局办案系统)”和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系统(以下简称省局裁决办案系统)”。按照“谁办案、谁录入”的原则,将案件办理的有关信息及时录入国家局的办案系统(网址为:“//175.25.32.909090/login”)和省局办案系统(网址为:“//59.208.   149.225:8080/zfba/login”)。信息录入应当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案件办理情况,录入的信息应当符合有关要求,能够满足系统对录入信息的识别、筛选。信息录入应与实际 业务办理同步进行,上述两个系统设定的数据应当全面录入,相关附件应清晰扫描后录入。

5.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对于认定侵权事实成立、作出行 政裁决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自作出行政裁决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依法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因行政诉讼发生变更或撤 销的,要在行政裁决变更或撤销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公开有关变更或撤销的信息;应当主要通过本单位官方网站公 开行政裁决案件信息,也可以选择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开。公开的案件信息应以适当方式便于公众查询。

6.规范案卷归档。案件办结后,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印发<专利商标行政保护案卷评查办法>的通知》(国知保字〔2020〕31号)中“行政裁决案件立卷归档标准”进行归档。

(四)加强能力建设

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案例分析、案卷评查等活动,提升 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行政裁决队伍。加大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软硬件保障,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口头审理庭等硬件设施建设,探索配备录音录像、远程直播、证据图像采集等系统,积极为工作人员配备办案设备。

(五)加大宣传力度

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纳入本单位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普及培训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聚焦全国知识产权周、专利周等重要时段,在全社会大力宣传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优势特点、工作成 效和典型案例,鼓励引导相关权利人通过行政裁决解决专利侵权纠纷。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8月)。制定《利博官网 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日前将加盖公章纸质版报送市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二)工作推进阶段(2022年9月一2024年5月)。对 照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严格规范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 件,全面提升专利侵权纠纷法治化水平。加强宣传,积极引 导当事人通过行政裁决化解专利侵权纠纷。并与2022 年12月15日和2023年12月15日向市局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

(三)试点总结阶段(2024年6月)。及时总结我区专利 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凝练好 的做法,争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向市局报送验收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 责全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领导,组成局知识产权 科、稽查科、专利办相关人员共同参与的专职执法队伍,具 体承担我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争取在编制年度预 算时根据行政裁决工作任务需求,合理安排经费,做好条件保障。

(二)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按照工作内容和要求细化工 作措施,全力推进实施。认真学习研究《专利行政执法办法》、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增强工作本领,积极 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知识产权执法培训,切实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市区联动。根据我局办案实际需求,及时请求市局业务指导和专业支撑,合规合法办理案件,同时梳理具有典型性、指导性的案例,及时上报市局,持续激励创新活力,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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