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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调解员业务素质  打造基层调解品牌效应

2024-05-17 16:55 仲裁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建立健全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处理机制,优化我区营商环境,遵循“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 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方针,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发挥调解工作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综合业务素质和调解仲裁工作水平,切实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队伍建设,5月17日,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举办“全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班”,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处处长孙艳应邀前来授课,区人社局分管仲裁工作领导魏泽初主持会议,区教育局、国资金融局、卫健局、水务局、15个街道从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的工作人员及我区部分规模企业人资专员共5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上午孙艳处长着重讲授了劳动争议若干问题解析、《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概念及主要法律制度,同时从四个方面重点讲解: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体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发展、调解工作程序性规定、调解组织工作规范;通过劳动者与企业在遇到劳动争议后如何依法积极应对,并对当前劳动争议的热点问题和典型案例开展了深刻剖析。

下午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蔡爱国就基层调解员在面对劳动者与企业在遇到劳动争议后如何依法积极应对,调解前的准备工作、正式进入调解期的方式与方法,是否达成调解意愿的利与弊,告知基层调解员怎么做,如何做好做实提出工作要求,仲裁员周小华通过已调解成功的案例讲解基层调解员怎样耐心、细致、周到的做到依法调解,调解成功后如何做如何规范填写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记录进行专业性的指导。授课完后,以试卷测试形式对参加培训的全体学员进行摸底考试。学员们纷纷表示培训内容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收获颇丰。

此次培训,提升了我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的综合素质,指明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建设方向,为在我区形成多元化调解、从源头上化解劳动争议、为优化营商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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